近日,泾阳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泾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锋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王锋主持运管所工作期间,制定罚没任务,违规发放任务提成7.22815万元,违规发放岗位、值班、维稳等各类补贴7.035万元,共计14.26315万元。2016年12月30日,泾阳县纪委给予王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1月5日,泾阳县监察局给予王锋行政记过处分。
2.泾阳县安吴镇政府安监站职工张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张健在为父亲操办丧事的过程中,通过亲自打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镇大部分村的村级主要干部,实际收取6名村干部礼金6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2017年5月16日安吴镇党委给予张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泾阳县口镇官道村党支部书记王军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2月,王军安违规给5名村干部发放年终补助,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共计2500元,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2017年6月15日,口镇党委给予王军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泾阳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