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完善政策体制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水平,并分别提出具体任务。
根据《意见》,我省将建设900公里建制村通村公路;实施深度贫困村4900公里通村通组公路,积极筹措资金推进其他地区通村通组公路建设;新改建4000公里县乡公路和1300公里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到2018年底,实现100%建制村通畅。到2020年,实现深度贫困村集中居住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沥青(水泥)路,重点镇通二级公路。
《意见》提出,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社会化改革;日常保养采取集体、家庭或个人分段承包等方式实施;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群众性养护队伍,并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养护生产。
我省将支持乡镇综合客运服务站及农村客运招呼站建设;在城镇化水平较高地区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镇域内发展镇村公交;积极推进“互联网+农村物流”和“运邮合作”,鼓励大型企业利用网络优势,建立集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服务为一体的农村物流新体系;加快农村物流信息化建设,整合区域货运资源,形成农副产品和生活用品的双向流通渠道。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各县(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以上,基本实现城乡交通基本服务均等化,建成覆盖县、乡、村的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