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先生在兴平市阜寨镇政府对面开着一家超市,镇政府党政办一名副主任经常买东西赊账,3个多月时间,对方赊了12万余元物品,现在却失联了。
赊账副主任电话成空号
据许先生讲,从去年7月5日至10月13日,阜寨镇政府党政办一郭姓副主任在店里签单赊了12万余元的账,至今也要不来钱。
“以前他也赊过账,最晚一个月就能还上,从去年7月开始赊账就不还了。”许先生说,起初每次去要钱,郭某都会说等几天就给。后来,他就见不上郭某了,打电话也不接,发短信对方有时还给回复。再后来,郭某干脆连短信都不回了,最后电话都成了空号。
昨日,许先生说,每次赊账都是在他们双方确认物品后,郭某给他在账本上签字。有时候是郭某让他办公室的刘某、李某、吕某来拿东西,并签上上述三人自己的名字。许先生说,他去镇政府找领导,但领导说他们也找不到郭某。
所赊物品超半数是香烟
昨日,记者在许先生的账本上看到,从2016年7月5日起至10月13日,几乎每天都有赊账记录,所赊物品也是五花八门,便宜如1元一个的钢丝球,贵到650元一条的软中华香烟。其中,除郭某自己的签名外,还有刘某、李某、吕某的签名,刘某的签名最多。许先生表示,上述三人每次来拿东西,都说是郭某让取的。
记者注意到,许先生记录的内容里,超过一半都是不同品牌的香烟,最少时赊过一盒烟,最多达到20条。经过计算,赊香烟的钱占12万余元中的大部分。
许先生还提供了他和郭某之间最后几条来往短信,郭某称,“你真要到法院告单位……告我,我也拦不住你。但是你真要这么做了,到最后单位领导就会把责任推到我身上,他们会说不知道这些事,毕竟上面没有领导的签字,都是我和××(刘某)的签字……”郭某还称,会尽快找领导把账结清。
此外,华商报记者从一名知情人处了解到,郭某赊账的情况应该不止在许先生一家超市里发生,镇上其他店铺也有。前不久,还有人在镇政府的大门上贴了讨债海报。该知情人说,郭某失联很可能是为了躲债。
镇政府:赊账系个人行为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阜寨镇政府,院内公示栏内郭某的照片赫然在列。在镇政府党政办,一张姓负责人称,许先生反应的情况他有所了解,目前镇政府也在积极协调处理此事。
“郭某赊账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自从八项规定以后,镇上就没有招待费用了,没有招待咋能买那么多烟。”该负责人称,郭某此前确实在该镇政府党政办工作,是副主任。去年10月,郭某休了10天年假,随后就再没上班,打电话也找不到人。“我们也派人去他家找了,但他把房子都卖了,谁也不知道他住在哪儿。我们找他父母,他父母也说联系不上。”该负责人称,他们已就郭某长期未到岗及催债者反映的问题分别上报给了兴平市人社局和市纪委。
对于许先生12万余元该向谁讨要一事,该负责人称建议当事人报警处理。记者提出,还有三名工作人员也曾签字赊账,该负责人称,据他了解,上述三人都是郭某给超市老板打了电话后,帮忙去取东西的。记者提出要见上述三人,该负责人称都下乡了。
随后,记者来到兴平市纪委。一名自称办公室主任的女性工作人员当着记者的面,给阜寨镇政府相关负责人打去电话,随后她回复称,如果民众反映的问题属实,肯定要按相关程序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