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解决我县幼儿教师的不足,优化学前教育师资结构,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幼教辅导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在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档案入库手续、并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应往届未就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前教育、音乐、美术、小学艺术专业放宽到大专学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的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专业知识。
4.学前教育专业应聘者持有幼师资格证,其他专业应聘者持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20日后出生)。
6.佳县户籍(即报名前户口在佳县的)。
三、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幼儿教师岗位,招聘数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四、招聘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统一考试考核、公开透明、择优录用”的原则,依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确定人选、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进行。
1.发布招聘信息:8月18日-23日在佳县人民政府网、佳县电视台和县政府公告栏上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佳县人社局综合培训中心(佳县佳芦镇西拐角城关幼儿园上面)。
(3)报名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无原件者复印件签字盖章)、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人才中心出具的入档证明、近期2寸免冠彩照三张及网上下载的报名审查登记表。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者需佳县扶贫办出具证明。
3.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采用考试或考核的办法进行,具体时间方法另行通知。
4.体检。
5.确定拟聘人员。
6.公示。通过体检后,对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7.聘用。公示期满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拟聘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后,予以正式聘用。由佳县教育局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合同暂定三年,一年一签。所聘人员属于县内临时聘用人员。
五、待遇及管理
所聘人员月工资2600元(含三险一金),工资由用人单位根据考勤考核情况发放。所聘人员日常考核管理由佳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对不胜任本职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