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日趋严重的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灾难,毒品的泛滥直接危害人民的身心健康,并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的威胁,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日不止,毒贩麻某曾因贩毒被抓,然而出狱后依然不思悔改,重操旧业,第二次贩毒达10余公斤,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8月18日,这名毒贩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记者了解到,毒贩麻某是河南人,1999年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5年出狱后的麻某依然不思悔改,仍在贩卖毒品,2012年8月,再次被我市公安机关抓获,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由于麻某是二次贩毒,且贩卖毒品海洛因达10余公斤,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并在今年8月18日被执行死刑。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 闫涛: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予以惩处,我国刑法同时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千克以上、海洛因、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另外,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持有毒品、非法种植毒品源植物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将会受到严厉打击。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全市各县区法院办理毒品案件32件,46人受到法律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