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8月30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进一步健全完善陕西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印发实施意见。到2020年,森林、耕地、湿地、荒漠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等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实现全覆盖。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探索将部分贫困人口转为生态保护人员。
此次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划定的重点包括:针对森林管护上适当补偿因封山禁牧而减少收入的农户;在河流水生态保护方面,全面推行河长制,持续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完善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对在地下水漏斗区、生态脆弱区、自然资源限制区等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和在重金属污染区调整种植结构的农民,给予补助等等。
实施意见提出,统筹推进生态保护补偿与精准脱贫。积极争取国家重大项目和资金向陕西省贫困地区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探索将部分贫困人口转为生态保护人员,探索贫困地区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制度。
实施意见规定,实行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奖惩制度,全面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