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日前,陕西榆林一名待产孕妇跳楼自杀的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7日回应称,已责成当地卫生计生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7日上午,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北京召开例行发布会,会上,谈及陕西榆林产妇坠楼事件时,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宋树立表示,“我们向家属表示深切慰问,我委对此高度重视,已责成当地的卫生计生部门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8月31日晚,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一名待产孕妇从楼上坠下身亡。此后,当地公安机关认定坠楼产妇系自杀。而对于该事件,家属和涉事医院双方各执一词。
9月3日,涉事医院榆林市第一医院官方微博发布了情况说明。
该说明指出,事发当日上午10时许,产妇进入待产室。生产期间,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向家属要求剖宫产,主管医生、助产士、科主任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最终产妇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医护人员及时予以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
然而,产妇丈夫接受媒体采访时却称,产妇在待产期间,两次疼痛难忍,他两次主动要求剖腹产,但院方给出的回复是“一切正常、不用剖腹产”。
6日凌晨,涉事医院再次发布声明称,产妇签署了《授权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权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产程记录产妇血压、胎心正常)时,未获得被授权人同意,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
此外,该声明中还提供了授权委托书、护理记录单、视频监控截图等证据。
不过,坠楼产妇家属依旧不认同院方说法。据媒体早前报道,榆林市卫计局已介入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