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李华)一辆核载仅7人的小型汽车里竟然装载了16人,其中有9名幼儿园学生。10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近日,璧山警方查获一辆严重超员的“黑校车”,并对驾驶员开出了2万余元的罚单。
据了解,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为预防和减少校车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开学后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9月6日至15日,重庆市交巡警总队在全市范围开展整治校车统一行动。
9月6日,重庆璧山交巡警联合教委等部门,在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渝C0U1**的小型汽车正在福禄镇环城路段接送学生,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中,民警发现,这辆核载7人的车内搭乘了9名幼儿园学生、6名家长,加上驾驶员共计16人,明显存在超员情况。经进一步检查该车行驶证登记情况,民警发现该车未取得校车标牌专用标识,不属于专用校车,遂对驾驶人余某进行询问。
据余某交待,自己接送的是璧山区福禄镇智宇幼儿园的学生,因自己的老婆在该幼儿园上班,利用接送老婆上下班顺便送一下该幼儿园的学生。本是出于侥幸心理,没想到才开了几天就被交巡警查获了,现在很后悔。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璧山交巡警支队依法暂扣了该违法车辆,给予驾驶员余某罚款20000元的处罚,并责成智宇幼儿园限期整改。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余某的超员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重庆市交巡警总队透露,截至9日,在此次整治校车统一行动中,重庆已排查校车750辆,其中整改校车11辆,校车标识不齐全的8辆,安全设施不全的有8辆,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10辆。全市共排查校车驾驶人1036次,其中,逾期不参加审验的有18人。民警在路面执法时,查处未取得校车标牌的1起,查处不具备资格的驾驶人3起,查处超速1起,查处超员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