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世文 李红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高检院有关规定落地生根,巩固检察机关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根据省、市检察机关《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检务督察活动的通知》精神,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按照上级院要求,重点围绕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情况,全市检察机关作风教育整顿落实情况,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冯某某案“以案促改”落实情况,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落实高检院“禁酒令”情况等“六查”,集中开展检务督察。
在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方面,重点督察队伍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看是否还存在不遵守政治纪律、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问题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
在作风教育整顿落实方面,重点督察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真正向问题“宣战”,向自我开刀,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了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作风上的问题、思想上的顽疾是否解决和根除。
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方面,主要督察有无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重点调查询问办案人员是否依法办案、廉洁办案和文明执法,有无违反办案程序,有无吃、拿、卡、要,有无截留、挪用、私分扣押款物,有无对证人、犯罪嫌疑人非法采取强制措施,有无对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有无刑讯逼供等情况及对办案部门或办案人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
在对冯某某案“以案促改”落实方面,主要督察是否彻底肃清冯某某案恶劣影响,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从思想上筑牢防线,从行为上守住底线,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在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方面,主要督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作风建设要求,重点督察是否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规定,有无公款送月饼等礼品、有无违规发放节日福利等顶风违纪行为,以及干警值班、维稳等情况。
在落实高检院“禁酒令”方面,主要督察干警有无在工作时间内及工作日中午、执行公务期间等重点时间节点以及酒驾醉驾等情形,实现监督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一经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形,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此次检务督察由该院党组统一部署,院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各部门督察结束后,填写《检务督察现场督察记录》,10月初在全院通报。该院党组及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和节俭廉洁文明过节。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通报一起,持续形成震慑;对顶风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