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9月20日至30日,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联合组成5个省级检查督查组,对全省“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督查。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整改工作,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活动,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自2017年8月中旬至12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全省61个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查究到底,不折不扣整改到位。2017年9月30日前,坚决关停、取缔自然保护区内的采矿、采石、采砂、开垦等违法项目。全部拆除自然保护区内油井井场等地面设施,研究制定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意见,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区内生态治理恢复,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此次督查的重点为“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市(区)及全省2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同时,部分问题突出的省级自然保护区也被纳入督查范围。
督查的内容包括:各市(区)“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安排部署、方案制定、工作机制和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各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改、查处、信息公开等工作开展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国家遥感监测问题、公众投诉举报问题、媒体披露问题整改查处情况等。
《“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省级检查督查方案》要求,各检查督查组要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保存工作。督查结束后,各检查督查组形成督查情况专题报告。对整改不力、行动迟缓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约谈,对涉及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