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近期,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强化督查发现,渭南市辖区部分县市区存在不同程度的秸秆焚烧现象,为切实做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秋收期间秸秆焚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市环保局于10月8日,分三个检查组,分区域沿西咸北干线、西禹、西潼、渭蒲高速、108国道和310国道,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巡查。
通过检查,共发现焚烧秸秆或垃圾现象5处,分别为:合阳县和家庄肖家城村口一处焚烧垃圾、澄城县韦庄镇街道西北1000米左右沟坡地一处焚烧秸秆、临渭区交斜街道与新108国道之间一处焚烧秸秆、西禹高速富平服务区西北50米(距高速约100米左右)一处焚烧秸秆、蒲城县党睦镇党北村二组(距高速约100米左右)一处焚烧秸秆。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现象已经反馈给相关县市区,并把情况上报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