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杨阳)前几年,陕西男子于某在合肥开了家公司,为民办院校代理招生。渐渐地,他发现“快速办理学历学位证书”来钱更快,就开始发布广告招揽顾客,专门贩卖学历学位证书获利。10月9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庐阳法院获悉,因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告人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代理招生来钱慢开始贩卖假证
于某是陕西眉县人,2012年他带着同乡王某,在合肥开了一家公司,经营范围是教育信息咨询、软件研发和会展展览展示等。虽然注册的范围比较广,但代理的大部分都是民办的院校,来钱并不快。
做招生代理期间,于某发现可以联系民办院校,快速给别人办理真的学历学位证。随后,他跟院校联系好后,由学校报价,他再找到需要办证的人。从事招生、就业咨询工作期间,他找到了另外一条“发财”的路子,他发现假学历、学位证书有不少需求,便开始为他人提供“便利”,并收取费用。
花上百元,4天即可办理个假文凭
小刘高中毕业后就在肥打工,虽然被经理看中,但是由于学历不够,升职的事情也只得一拖再拖,这可急坏了小刘。
无意间,小刘在看到了“可代办各类学历学位证书”的广告,并联系了于某。双方接触后,于某等同意为小刘办理“上海工商学院”的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各一本,并收费500元。
于某通常都是把办证人的相关信息提供给武汉一位叫“刘姐”的人,后者3天内就能制作好,再花1天快递回来。两人从来都是网上交流,银行转账。于某称,办一些名校的假学历学位证,最低只要100元。
小刘凭着假学历升职,在一次偶然的培训过程中,公司发现了小刘的学历系造假。庐阳警方很快将于某和王某抓获。
东窗事发制售假证小伙获刑
警方查明,2012年以来,于某大肆贩卖伪造的学历、学位证书,同伙王某通过发布小广告招揽客户,通过直接打印或经网络途径委托“刘姐” (在逃)进行伪造的方式,大肆伪造学历、学位证书。仅从两人的公司就查获假毕业证书、假学位证书就有十本,伪造的四川大学等各类事业单位印章达11枚。
经过审讯,仅仅是制作假证的业务,于某和王某各自获利超过万元。庐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