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有色(000697,股吧)公告编号:2014-03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卫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新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否
浦伟杰持有2,551,7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5%。报告期初在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待回购股份余额5,613,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报告期末在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待回购股份余额5,613,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政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有色 公告编号:2014-037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2014年10月24日在子公司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七人,实到董事七人,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政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有色 公告编号:2014-038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八项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为新增的会计准则,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结合具体情况修订公司原有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变更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了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了关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有色 公告编号:2014-039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4日在子公司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三人,实到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志强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