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11月13日上午,《陕西省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在西安举行,陕西省教育厅总会计师张新民就高校加强预算管理、高校财务体制改革、高校债务管理等问题做以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陕西自出台“高校化解债务工作实施方案”以来,省属公办高校负债总额大幅下降,截至2012年底,陕西省属公办高校银行贷款余额为8.16亿元。
加强财务预算管理 推动“阳光”财务建设
今年以来,教育部在全国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财务部、教育部于2012年底联合修订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陕西具体省情,陕西省教育厅制定了《陕西省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强调加强高校财务预算管理,一是明确预算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高校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并拟建立评估指标体系,与预算安排相挂钩;二是逐步建立刚性预算机制,高校应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如有较大的预算调整,应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务部门调整预算,年度校内预算调整时间间隔不得低于3个月,一年最多允许4次预算调整,高校不得无预算安排或超预算支出。
据悉,今年4月陕西省公办本科高校已实现财务预算全部公开,推动了高校“阳光”财务建设,进一步促进了高校政务公开。
健全财务管理体系 形成多方位财务管理合力
高校财务原则上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学校所属非独立法人单位不得单独设置财务机构和会计账簿,实行集中管理,要在继续做好财务核算监督的同时,发挥学校财务在资源配置和风险控制方面的作用。张新民表示,陕西将在全国国内高校财务管理中引进总会计师委派制度,一方面协助校长,落实办学自主制度,另一方面监督管理校内经济活动,建立财经委员会或财经领导小组,委员会由学校领导、职工代表、专家组成,以体现高校财务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专业性。
高校贷款前实行严格审计 负债额大幅度下降
随着高校基础项目建设增多,债务问题就一直制约着陕西高校进一步发展,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截至2010年底,陕西省属公办高校负债总额达114.66亿元。对此,陕西省政府出台了“高校化解债务工作实施方案”,实行政府学校共担、多种措施并举,逐步化解高校债务。截至2012年底,陕西省属公办高校银行贷款余额为8.16亿元,大幅度化解了之前的债务问题。
张新民介绍,截止目前陕西省属公办高校未开工的基础项目和已经上报还未批准的基础项目都已停下,对于之前未付的工程欠款和高校必要的新增贷款,诸如学生宿舍、学校食堂的项目建设贷款,都采取了“一校一策、一事一议”原则,在贷款前实行严格审计,避免了盲目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