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西安晚报记者张志杰 实习生秦雯)一名常年在公路上流浪的智障男,突然有一天被人发现遇车祸身亡,由于没有人知道死者的身份信息,民政部门委托法律援助中心帮忙维护死者的权益。昨日记者获悉,法律援助中心帮“无名尸体”成功索赔29万元,目前还在帮忙寻找死者家属。
在108国道周至县司竹段,曾有一个智障男子常年在公路上走动流浪,他脚上挂着烂鞋,白天在公路上漫游,晚上睡柴草窝。附近村民没有人见他和谁说过话,也没有人知道他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今年10月份一天,公路上突然出现一具被汽车碾轧过的尸体,附近村民经过辨认,发现死者就是常年在公路来回走动的智障人。
交警接到报警后勘察了现场并拍照,然后按无名尸体报告给了周至县民政局。民政局与司法部门联系,委托周至县法律援助中心为这个无名尸维权。县法律援助中心接手后,到交警部门调取现场勘查材料,并配合交警部门查到肇事车辆,系咸阳某运输公司一辆货车。之后,法律援助中心将肇事运输公司告到法院,法援中心领导作为原告代理人出庭。
昨日记者获悉,经过开庭审理,法院日前判决肇事方赔偿无名尸体29万元。执行后,民政部门将29万元赔偿款存到专门的账户上保管,并面向社会寻找无名尸体的家人。谁知,很快就有好几个人称是无名尸体的家人,要领这笔钱,民政部门经过核实,发现这些人都是冒名顶替的。
昨日记者获悉,无名尸体的家人还未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