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从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将被纳入全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经初步摸底,此次改革涉及全省约380户企业。目前我省财税部门正积极开展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实施。
12月1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规定,试点一般纳税人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和邮政业服务适用11%的税率;提供的快递服务,其交通运输部分适用11%的税率,其收派服务适用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在现行试点政策的基础上,《通知》还明确了具体的税目范围、出口政策适用、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延续等内容。
据了解,为确保新一轮营改增试点改革继续稳妥推进,11月初我省财政、国地税部门就联手协作,进行前期试点行业效应分析,协同做好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管户信息采集对接、户籍核实确认工作。同时,深入西安铁路局、陕西邮政公司,实地了解纳税人组织架构、经营模式、税款缴纳、营改增后税负测算等情况,与企业共同研判改革影响,共同商讨涉税难题。为确保2014年1月1日起新纳入的试点企业顺利开票,2月1日起正常申报,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文件,明确了此次营改增扩围的工作机制、部门职责和管户移交模式。目前,省国税局已经将涉及的纳税人名单发送到主管税务机关,为企业领用发票、应用税控设备、参加培训做好各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