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記者9日從陝西省高等學校校方責任保險工作培訓會議上獲悉,陝西省教育廳決定從2014年3月起啟動高等學校校方責任險制度,對因校方責任導致的學生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承擔相應經濟賠償,學生每年最高獲賠40萬元。
據介紹,近年來陝西省高校校園安全事故呈上升趨勢,主要類型包括運動類傷害、意外傷害、打架斗毆、自殺自傷、食物中毒等,呈現出多樣性、突發性的特點。
家住西安的汪姓家長說:“一旦有不幸的事情發生,校方責任險制度能起到積極作用,而且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家長和學校之間的矛盾。”
根據陝西省教育廳要求,省內各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學校、民辦高等教育機構等都要積極投保校方責任險主險和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
投保主險后,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由學校組織的校內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傷害,依法應由學校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將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的責任是指在學校統一組織的校內外活動中,因自然災害、學生自身原因、校外的突發性侵害等意外事故導致在校學生發生人身傷亡,而被保險人並無過失或行為不當,但依法仍需對受害學生承擔經濟補償責任時,保險人按約定負責賠償。
校方責任險賠償條款規定,主險每生每年賠償限額為40萬元,附加險每生每年賠償限額為15萬元。據悉,條件成熟的高校將從明年3月1日起投保,其他高校明年9月1日起投保。
據悉,此前,陝西省已於2009年啟動了中小學校方責任險。實施以來已理賠校園安全事故4000余起,賠償金額3100余萬元。此次高等學校校方責任保險制度的啟動,標志著校方責任保險在陝西實現了從幼兒園到高等學校全覆蓋。